從2011年年中開始,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,Federal Trade Commission)要求所有的燈泡在封裝時貼上新的標簽,旨在幫助消費者在市場上可挑選出適合自己的產品。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已于2009年11月擬定了最新的燈泡光輸出標簽,并表示,新規定將在大約一年的時間開始生效。
這是第一次在產品的封裝面標簽上對燈具的亮度(光通量)進行修訂,而不是燈具的功率。
燈泡最新的正面封裝標簽還包括特定類型燈泡的預期年度能耗標識。
此外,每個燈泡封裝背面有一個“LightingFacts”的標簽,其中可提供的產品信息包括:
·亮度;
·能耗;
·預期使用壽命;
·光照;
·功率;
·燈泡是否含有汞
在燈泡封裝標簽上,不僅包括燈泡的亮度,主要是燈泡的光通量測量值,此外,還有燈泡是否含有汞,也要在每個燈泡的標簽上標出。